首頁 教師職業道德修養

第一節 教師職業道德原則的確立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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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職業道德原則概述

(一)教師職業道德原則的概念

教師職業道德原則,是一定社會或階級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理各種利益關係、調節和評價一切道德行為必須遵守的根本指導原則。

教師職業道德原則以最普遍的形式反映著一定社會、一定階級對教育道德提出的最根本的職業要求,代表著該社會、該階級在教育領域的最根本利益,是特定教師道德體係基本性質的集中體現,是它區別於其他類型教師道德體係的根本標誌。它作為教師職業道德體係的核心內容,既決定著教師一切道德活動的方向,又賦予教師一切道德活動的動力。它作為教師職業道德的理論和實踐的概括與總結,貫穿於教師職業道德活動的始終,是衡量和判斷教師行為善惡的最高道德標準,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具有廣泛的引導功能和規範功能。在整個教師道德體係中,教師職業道德原則占有最突出的位置,發揮著重要作用。

教師職業道德原則的概念體現了以下三個特征:

第一,教師職業道德原則鮮明地表達了不同職業道德的服務宗旨,是區別不同類型的職業道德的標誌。

第二,教師職業道德原則指明了道德行為的總方向。道德行為是現實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活動現象。

第三,教師職業道德原則在教師道德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概括性、穩定性,並起核心作用。教師職業道德原則是教師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循的道德行為標準,也是用以評價和判斷教師行為善惡的標準,它體現了教師職業道德的實質。

(二)教師職業道德原則與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師職業道德範疇的關係

道德原則是一定社會或階級對人們行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體係的核心,是人們立身處世的基本準則,也是判斷是非、善惡的基本標準。教師職業道德原則是教師在教育職業活動中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係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導準則,教師在工作中要處理的國家民族、教師之間、領導之間、學生之間、家長之間等的關係,是一定社會或階級對教師在職業活動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