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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學校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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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國家興起的學校改進運動,從一開始便與學校效能研究結合在一起。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越來越多的大學與中小學校進行合作以改善後者的教學質量,學校效能與學校改進(school effectiveness and school improvement)逐漸成為另一股更大的改革力量,並且產生了一係列的國際性研究及交流項目。進入90年代後,學校改進的方向發生轉變,力圖通過整所學校的改革來達到質量的改進。進入21世紀之後,學校改進活動進行得如火如荼,並且從歐美國家開始擴散到其他國家,諸如亞洲地區。有關學校改進的研究逐漸增多,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對中國目前的學校改進活動有著良好的借鑒作用。

一、學校改進的定義

學校改進是基於學校效能研究所提出來的,學校效能的研究為學校的改進與發展提供了知識基礎,但是也存在很多局限。研究者對此感到不滿,希望尋求一種途徑將這些對好學校定義的效能特征實現,並且付諸於實際的學校改進中,由此學校改進的定義便產生。學校改進的定義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內涵,也體現出不同時期學校改進的理念訴求,反映出時代的變遷。

改進(improvement)在《漢語大詞典》中主要是指改變舊有情況,使其有所進步,側重於政策的持續演進,學校質量的逐步提高。而改革(reform)則是把舊事物中不合理的情況改變成新的,能適應客觀情況,學校改進和學校改革呈現出不同特點。1985年,也就是學校改進興起的最初時期,由14個國家在國際學校改進計劃(ISIP)中一致同意將學校改進定義為“有係統的和持續的努力,目的是在一間或多間學校裏麵改變學習條件和其他相關的內在條件,使學校最終能有效地達成教育目標”。[1]

從此,學校改進不僅是一項學校教育改革活動,而且有其共識的學術定義。應用比較廣泛的便是韋爾讚(Velzen,1985)等人的定義,學校改進是指一種係統而持續的努力,旨在改變校內的環境及其相關因素,最終令學校能更有效地達成其教育目標。韋爾讚對以前的定義作出了一些調整,使得學校改進的目的更為明確,其範圍應該包括學生、教師和學校組織。學校的最終目的是強調學生的進步、成就和發展,這是學校改進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