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有效性研究:來自一個省的數據

二、高等教育投資政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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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4年是我國高等教育的恢複階段,這個階段的高等教育政策主要側重在高等教育指導思想的撥亂反正和增加高校的數量上[7]。此階段,河南省高等教育處在恢複和快速發展時期,在投資政策上河南省呈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一)投資總額上財政投資占絕對主導地位

該時期,無論是地方財政還是老百姓手中都不富裕,但是經濟的發展需要大量的人才支撐,投資高等教育是中央和地方的共識。在這樣的形勢下,政府有責任承擔起投資的任務,在這一時期,采取政府投資占高等教育投資的絕對主導地位,對學生免收學費,發放助學金,允許高校通過校辦企業創收,向委培生和自費生收費等的高等教育投資政策是符合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

(二)投資渠道上開始了向多樣化方向發展的探索

1978年以後,高等教育處在迅速恢複時期,並且中央財政也實行了“分灶吃飯”的體製。為了解決本省高等教育發展所需資金不足的問題,河南省政府允許了向委培生和自費生收費的政策,雖然當時委培生和自費生的比例較低,但此種做法改變了人們的思想觀念,開啟了高校的創收行為,拓展了資金的來源渠道。與此同時,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辦學的做法,也打破了原來“政府投入、學校支出”的單一政府投入體製[8],由最初的政府單一投資逐漸向多樣化方向發展。該階段對於河南省來說屬於起步探索階段,卻為今後的多樣化投資奠定了基礎。

(三)投資方式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

該時期,我國的經濟處於改革初期,計劃經濟占主導地位,老百姓手中沒有太多的閑散資金。政府通過免收學費和發放助學金的方式,解決了大學生及其家庭的實際困難,激發了學生上大學的願望,為社會培養了大批人才。同時對少數走讀生和自費生收費,為這些學生提供了就讀大學的機會,既給個人帶來了好處,也為社會培養了人才,給學校增加了收入,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