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國大學治理模式與自治改革研究

第三節 新的裏程碑——2007年“大學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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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的世界經曆著前所未有的發展速度,科技的進步帶來了巨大的財富,而分配的不均帶來了多方麵的不平等;人們在享受發展帶來的愉悅時也經受著粗放型經濟造成的負麵影響以及破壞生態造成的災害。在這樣的時代,教育的功能愈加突出,它培養了年青一代的創造力和職業能力,同時也成為人們尋求積極樂觀精神的途徑之一。然而法國中央集權的管理模式及雙軌製帶來的社會不平等卻製約了其教育的民主化、國際化和現代化,影響了其在國際競爭中的表現,不少法國學者甚至提出要拯救大學於危機之中[1]。希拉克執政末期,法國政府愈加關注高教的改革與發展。2006年4月,法國議會通過了一項關於高等教育與研究的規劃法(Loi de programme),決定在逐步實現大學自治的前提下,設立“高等教育與研究極”(以下簡稱“PRES”)或者叫做“聯合大學”(Université confédérale)。建立PRES的宗旨可以用三個“更好”來總結,即更好地集合同一區域大學、“大學校”和科研機構的資源,實現三者的共同發展;建立不同高等教育主體間的聯係,更好地應對國際競爭;建立“有法國特色的”管理方式,協調內部潛能與外部需求,從而實現更好的治理和更有效的決策。根據法律規定,PRES的性質是“國家公立科學合作機構”(EPICS),也就是說,PRES具有頒發各類文憑的授權委托(délégation),且各成員之間的合作具有恒久性。中心成員之間采取“加強合作”[2]的彈性工作方式,各單位保持高度自治和獨立並相互尊重各自的文化理念和特色。PRES的內部成員機構可以選擇將博士生培養、科研項目或國際合作等工作委托給PRES統一協調管理;PRES內部成員的任何學術著作或論文發表也將統一以PRES署名,從而增強PRES及國家在國際學術領域中的知名度,從而在全球化框架下凸顯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的實力和國際“能見度”。截至2011年1月,法國全國已建有“高等教育與研究極”19所,總計聯合了近60所大學、“大學校”及醫療中心在內的各類機構。未來,法國高等教育的改革與治理必將與這一新生組織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