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疾病會嚴重影響到個人甚至他人的正常生活,因此需要治療。對心理疾病的治療可以分為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
一、藥物治療
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礙的藥物治療,是指通過使用精神科藥物來改變病態行為、思維或心境的一種治療手段。對於精神障礙,尤其是嚴重的精神障礙來說,藥物治療是主要和基本的措施。
對於精神分裂症患者,藥物治療的作用機製大多數是通過阻斷腦內的多巴胺受體而起作用。長期維持藥物治療可以顯著減少精神分裂症的複發。對於首發、緩慢起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維持和治療時間一般需要2~5年;急性發作、緩解迅速且徹底的患者,維持治療時間相應較短;反複發作、經常波動或者緩解不全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常需終身服藥。常用的抗精神分裂症藥物有氯丙嗪、奮乃靜、氯氮平、利培酮、奧氮平等。
二、心理治療
對於心理疾病患者,以及康複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藥物治療的基礎上,輔助心理治療對症狀的緩解有一定的作用。所謂心理治療,是指治療師和來訪者在建立良好關係的基礎上,治療師運用有關心理治療的理論給來訪者提供幫助,以消除或緩解來訪者的心理問題或者心理障礙,促進其人格的健康發展。
(一)認知心理治療
認知心理治療是幫助人們認識和改變他們錯誤的思維曆程。在認知心理治療中,最有名的便是埃利斯(A.Ellis)的情緒ABC理論(亦稱理性情緒療法)。埃利斯認為,人的情緒問題主要是由不合理信念導致的。通常而言,不合理信念有三個特征:絕對化要求、過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極。絕對化要求,指人們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對某一事物懷有認為必定會發生或不會發生這樣的信念。這種信念常常和“必須”“應該”等聯係在一起,比如“同學必須都喜歡我”。過分概括化是一種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例如,有的人生活中一遇到困難,便認為自己“一無是處”等。糟糕至極的想法是指如果一件不好的事發生,將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會是一場災難的想法。這種想法會導致個體陷入極端不良的情緒體驗。在理性情緒療法中,治療師要幫助來訪者接受ABC理論的觀點,同時與來訪者的不合理信念進行辯論,幫助來訪者認識到自己信念的不合理之處,進而放棄這些信念,減少當事人的情緒困擾與自我挫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