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死亡的了解、理解和學習,重要的不是了解死亡本身,而是要以死觀生,挖掘生命存在的合理性,探尋生命的意義和價值。
一、追問人生意義的意義
人是唯一能追問自身存在意義的動物。人生的意義究竟何在呢?人從出生以來,在生老病死的過程中,忙著工作,忙著生活,這到底是為了什麽?
人生的意義不依賴於實現某種人生應該實現的目的。假設我們現在的目的是盡可能快地把一條信息傳遞給某人,那麽有很多不同的手段可以實現這個目的,如發電子郵件、打電話、發傳真等。在這種情況下,隻要我們能有效地把信息傳遞給那個人,我們選擇發電子郵件、打電話還是選擇發傳真,沒什麽區別。在這裏,一種手段可以被另外一種手段替代,因為手段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手段的價值僅僅在於它對於實現相應的結果或者目的有益。從這個類比中我們能夠看到,假設人生有終極目標,實現終極目標就是為了使人生有意義,那麽人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價值,轉而成為一種實現外部目標(我們稱其為人生的目標)的手段。
事實上,人生有它自身的價值。在人生諸多的活動內容中體現的人生意義,概括起來有傳承、體驗、實現三方麵內涵。
作為具有理性精神的人在世界上生活,自覺地傳承著兩樣東西:一是生命,二是文化。無論是個體的人還是由個體構成的社會,都需要和追求生命的傳承,這是個體和社會生命得以延續的保證。動物也傳承生命,動物傳承生命靠的是本能,而人類傳承生命靠的是意誌、理性和責任。
人是一種有文化的動物,是文化把人類從動物提升到人的水平。人類的文化是在傳承中創造發展的。文化可以是知識、理念和物化成果,也可以是存在方式和行為方式乃至社會製度。人對文化的傳承,是通過生命,通過生命活動,通過物化的成果,通過現實的存在方式和行為方式實現的。人生來就接受他人傳遞的文化,並在自己的活動中創造著、發展著、弘揚著他所接受的文化,又通過自己的行為方式和行為結果把人類的文化傳遞給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