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從紙質教材到電子教材:教材數字化變革研究

一、電子出版和電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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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子出版

電子出版也稱數字出版。《辭海》(1999年版)對“電子出版”解釋為:利用電子計算機技術製作電子出版物的工藝過程。通常包括前期策劃、素材準備、美術設計、程序編製、後期製作或通過網絡發送等環節。

電子出版的發展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末的書目數據庫。早在1959年,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律中心建立了一個全文檢索係統。20世紀60年代,美國俄亥俄州律師協會也建立了名為OBAR的法律條文與案例檢索係統。1974年,美國《紐約時報》建立了報紙的電子化資料庫,將該報刊載的報道與文章存儲在計算機內,向公眾提供聯機情報檢索服務。

我國電子出版主要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發展起來。1995年1月,由原國家教育委員會主辦的《神州學人》創刊,並通過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向全球發行,這標誌著中國大陸第一份網絡報刊誕生。[44]

1996年3月14日,國家新聞出版署頒布了《電子出版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對電子出版作了如下界定:以數字代碼方式將圖文聲像等信息存儲在電介質,通過計算機或者有類似功能的設備閱讀使用,用以表達思想、普及知識和積累文化,並可複製發行的大眾傳播媒體。

我國電子出版產業增長勢頭強勁,到現在無論在電子出版技術還是產業規模上都已經處於全球領先地位。以2013年為例,全年收入規模達2540.35億元,比2012年整體收入增長了31.25%。其中:互聯網期刊收入達12.15億元,電子書(含網絡原創出版物)達38億元,數字報紙(不含手機報)達11.6億元。[45]電子圖書的收入規模呈現加速增長的趨勢。

電子出版的價值除了讓傳統的文字、圖表信息與各種多媒體信息結合一體進行傳播,還可以使一些類似於科研著作的受眾麵小、不能給出版社帶來經濟利益的成果得以發行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