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已經成為西方的官方經濟學,但新自由主義的社會改革卻始終有大批的批評者。批評者指責新自由主義的社會改革采取市場管理消費者和勞動力的方式管理社會和人民,致使窮人與富人之間的貧富差距不斷擴大,漠視對弱者的保護,漠視社會公平和正義。高等教育市場化與新自由主義的社會改革計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同樣,將市場的邏輯和規則引入高等教育領域的適當性,從一開始就受到懷疑,並且一直沒有停止過。除了擔心市場化會剝奪資質優良、勤奮努力但家庭貧困的學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之外,還擔心市場邏輯顛覆大學傳統,削減大學的道德價值,泯滅大學的批判精神。一些悲觀主義者甚至預言,大學作為存在了近千年的機構,在不久的將來可能就會消失。[1]盡管這些擔心並非沒有道理,但也不是不能解決的。
一、高等教育市場化與教育機會平等
毫無疑問,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並不是一般私人產品,就像在市場上的商品一樣,隻有付費的人才可以享有。前現代社會中的教育或許如此,但在現代社會,接受教育更是一種公民權利,國家和社會有責任為每一個公民提供適當的教育。但在多數國家,國家、社會和家長必須提供給每一個兒童和青少年的義務教育,一般限於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通常不在其列,因為高等教育相當昂貴,而且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看,經濟和社會活動尚未要求所有的人都要接受高等教育。然而,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幾乎在所有國家都是基本政治原則的要求。所謂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就是在高等教育不能滿足所有人需要的時候,按照基於學生天賦和努力程度的學業成績分配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不能像在市場上拍賣一樣,將這種機會給那些有能力和願意出最高價格的人;高等教育可以收費,但要確保那些學業成績優秀的人,不能因付不起學費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至少政府舉辦的高等教育應該如此,社會也期望非營利的私立高等教育能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