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劃綱要》在第三十條中特別提出了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的問題,要求采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師比例。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隨著特殊教育的發展進程,融合已經成為一個基本的大趨勢,這就給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和培訓提供了新的挑戰。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其一,普通教育教師應該具備教育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知識、技能與態度;其二,特殊教育教師應對普通教育有一定的認識,能夠與普通教育教師進行合作,為學生個體提供最為適當的教育;其三,應建立起高質量的特殊教育教師教育體製與師資隊伍,以培養和培訓具備特殊需要教育能力的普教教師和特教教師。應對上述三個主要挑戰的關鍵在於:調整並完善我國特殊教育師資培育體係和內容。而借鑒世界上其他主要國家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模式有助於我們博采眾長,發展出適合中國國情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育模式。已有研究表明,近年國外特殊教育師資培育呈現出以下發展趨勢:特教教師職前培養向高學曆、專業化方向發展(如美國、菲律賓等);特教師資培養形式、機構多樣化;特教師資培養職前職後一體化;普教特教師資培養一體化(如英國);培訓機構與特殊學校合作化;培訓課程綜合化、專業化;特教教師資格和在職培訓法製化。[82]
(一)國外特教教師的在職培訓模式
當今世界各國紛紛采用多種多樣的模式和途徑對特教教師進行在職培訓,呈現出培育機構多元化和開放化的特征,主要在職培訓模式有短期非學曆培訓和長期函授學曆培訓這兩種。[83]
綜觀曆史,各個國家各種機構如大學、師範院校、特殊教育師範院校、特殊學校以及一些民間特殊教育專業團體紛紛采用短期非學曆培訓形式對特教師資進行培訓。如英國短期培訓的課程目標是提高技能和拓展專業知識;澳大利亞對特教師資的培訓多是對已經具有教師資格的學員進行各類短期培訓,並重視加強實踐培訓。此外,美國特殊教育教師任職資格標準規定:特殊教育教師每年最少要參加25小時有關其專業領域的繼續教育,以對知識進行周期性的更新。這種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更具有靈活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先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