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上基本原則和要求,《教育規劃綱要》解讀工作的開展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組織籌備階段,包括組織建立《教育規劃綱要》解讀編寫小組,多次召開會議製定編寫的基本原則和具體體例要求,明確各章節各部分的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有關《教育規劃綱要》製定的各類材料。第二階段厘定《教育規劃綱要》解讀條目。由於《教育規劃綱要》涉及我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方麵麵,解讀工作不可能照顧到每一方麵,在厘定解讀條目時必須要有所取舍,著重選擇那些表述新理念、新目標、新方針、新體製、新機製和新舉措的主題、觀點或內容加以解讀。為此,編寫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反複磋商,最終確定了本書目前呈現給各位讀者的這些條目。需要說明的是,本次《教育規劃綱要》解讀厘定的條目均以各部分各章節正式提出的主題、觀點或內容為依據,《教育規劃綱要》尚未提及的一些教育工作,盡管從學術的角度來說可能也很重要,但並不列入此次解讀的範圍。第三階段為條目解讀階段。為保證解讀的權威性和高質量,編寫小組明確要求各條目由各位專家親自撰寫;各章各部分負責人分別對本章和本部分所撰寫的條目內容質量負責。在具體內容方麵,各條目的解讀上一般包括該條目的政策內涵是什麽,提出該條目的理論或實踐依據是什麽,為了做好該條目所指涉的工作,有哪些政策措施或建議,貫徹實施過程中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項等。當然,不是所有條目都必須按照上述結構展開,各條目根據條目主題的性質和內容加以選擇性地闡釋。各條目的解讀必須主題鮮明,結構清晰,簡明扼要。此外,為突出解讀的學術性,體現解讀的權威性,給讀者更為豐富的信息,深化讀者對於解讀條目的認識和理解,一些條目在解讀過程中可以注意借鑒古今中外教育改革的經驗教訓,以達到開闊視野、深化理解的目的。第四階段是修改統稿階段。為確保全書的邏輯性和一致性,各位專家根據編寫小組提出的意見,反複修改《教育規劃綱要》條目的解讀文本,最後由秘書處完成統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