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製度
企業應當建立電算化操作管理製度,明確會計電算化係統的合法有權使用人員及其操作權限和操作程序,形成分工牽製的控製形式。企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電算化係統管理員,不得兼任記賬憑證的審核工作。
2.會計電算化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製度
企業應當建立會計電算化硬件、軟件和數據管理製度,重點關注以下控製點:
(1)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件進行升級和對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時,企業應有規範的審批流程,並采取替代性措施確保會計數據的連續性。
(2)企業應當健全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數據的完整性。
(3)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應當進行雙備份。
3.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製度
電算化會計檔案是指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麵等形式的會計數據,包括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做好防消磁、防火、防潮和防塵等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不同地點;對於采用磁性介質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定期檢查,定期備份,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4.電算化賬務處理製度
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製定會計電算化賬務處理製度,規範計算機信息技術環境下記賬、算賬、報賬流程,提高會計信息處理效率,降低人為的會計舞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