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資及其分類
(一)投資的含義
投資是指經濟主體為了獲取未來預期收益而購買實物資產或金融資產進行經營的經濟行為。經濟主體包括國家、機構、企業法人或個人。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活動,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熟悉。在我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的提高,投資需求日益旺盛,投資形式和投資現象日益豐富,除了建造廠房、購買設備、修建道路橋梁等傳統投資形式外,出現了居民購買住房、小汽車、債券和股票等新興投資形式。人們之所以要從事投資活動,是期望犧牲今天的消費或支出現時的價值,未來得到更多的物品和服務消費或收益。
美國著名投資學家威廉·夏普(William.F.Sharpe)認為:投資就是為了獲得可能的和不確定的未來值而做出的現在值的犧牲。如一個投資者購買了1000元股票,一年後得到了2000元的投資收益,這2000元就是一年前所減少消費的1000元資金所獲得的風險補償。投資活動改變了投資者現在和未來的消費,不論投資股票還是債券,都會麵臨通貨膨脹、發行主體違約等風險。所以,投資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者通過持有金融資產或實物資產,獲得該資產在未來所產生的與所承擔的風險相匹配的預期收益的過程。
投資的內涵和外延都十分寬泛和豐富,實質上包括實物資產投資和金融資產投資兩部分經濟範疇。前者是投資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後者則是金融投資學研究的領域。一般說來,證券投資學這門課程與金融投資學也是有區別的,因為證券投資是金融投資的一種形式,因而證券投資學的外延要比金融投資學小一些。因此,本書的投資概念絕大多數是指資本證券投資,即從事以股票、債券、基金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資的經濟活動。更準確地說,本書所指的投資是指充分考慮了金融工具的風險、收益之後,運用資金進行的一種以贏利或避險為目的的金融活動。它既不包括許多以贏利為目的的金融活動,比如,銀行儲蓄,購買金幣以圖利的行為,也不包括提貨單等商品證券的交易行為,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買賣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