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證券投資理論與實務

一、現貨交易

字體:16+-

(一)現貨交易的含義

所謂現貨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後即辦理交收手續,買入者付出資金並得到證券,賣出者交付證券並得到資金。所以,現貨交易的特征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即以現款買現貨方式進行即時交易。

【小貼士】

現貨交易的交割期限

在實際的交易過程中,由於交易量大等原因,往往當場交割具有一定的困難,因此,買賣成交後,一般都規定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為此,“即時”可以指協議成交的當時,也可以是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或交易習慣上的指定日期。不同的國家對於證券現貨交易的交割時間有不同的規定,有的規定在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交割,有的則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的都是次日交割的現貨交易,即T+1模式。

(二)現貨交易的類型

從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看,最初的證券交易都是即期現貨交易,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證券買賣成交後即行辦理證券交割手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現貨交易都是證券交易的主要方式,目前仍然是一種主要的交易方式。但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人們越來越發現現貨交易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形成了具有現貨交易和期貨合約交易雙重特性的遠期現貨交易。遠期現貨交易既是傳統現貨交易的進一步發展,也可以說是初級的期貨交易,是現代期貨交易的基礎。

遠期現貨交易又稱遠期交易,是指證券交易雙方成交後簽訂契約,按約定的價格,在約定的日期進行交割的證券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中,買賣雙方成交後,就交易證券的數量、成交價格、交割日期簽訂合同,交易雙方按約定在交割日進行交割。所以,遠期現貨交易中買賣的訂約與履約是相分離的。這也使得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需具有相應的資金或證券,這樣在進行交割前,買賣雙方可以賣出或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和數量相等的同類證券進行對衝,實際的交割隻需要清算買賣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