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開立了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後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委托買賣。委托買賣,從證券商角度來看,是指證券商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托後,按投資者的指令以本公司的名義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買賣。
(一)委托買賣的過程
投資者將委托指令傳給證券商;證券商通過其場內交易員將委托人的買賣指令輸入計算機終端;各證券商的場內交易員發出的指令一並輸入交易所計算機主機,由主機撮合成交;成交後由證券商代理投資人辦理清算、交割和過戶手續。
【小貼士】
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
委托指令主要包括下列基本要素:日期、時間,證券名稱和代碼,交易數量,交易價格,委托有效期,買賣區分等。
(二)委托執行
證券商將客戶委托傳達至證券交易所交易撮合主機稱為申報或報盤。
申報時遵循“時間優先、客戶優先”的申報原則。時間優先是指證券商應按受托時間的先後次序為委托人申報。客戶優先是指證券商自營買賣申報與客戶委托買賣申報在時間上相衝突時,應讓客戶委托買賣優先申報。
【小貼士】
委托買賣注意事項
當證券商在同時接受兩個以上委托人買進委托與賣出委托且種類、數量、價格相同時,不得自行對衝完成交易,仍應向證券交易所申報競價。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權變更或撤銷委托。證券商申報競價成交後,買賣即告成交,成立部分不得撤銷。
(三)委托方式
根據委托價格是否有限製,委托方式分為市價委托和限價委托兩種。
市價委托是指投資者向證券經紀商發出買賣某種證券的委托指令時,要求證券經紀商按證券交易所內當時的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證券。
限價委托是指投資者要求證券經紀商在執行委托指令時,必須按限定的價格或比限定價格更有利的價格買賣證券,即必須以限價或低於限價買進證券,以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