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投資原則
證券投資是投資者在承擔一定風險的情況下以獲取最大收益為目的的投資活動,同其他經濟行為一樣,也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一)自有資金原則
自有資金原則是指投資者進行證券投資的資金為自有資金的原則。因為證券投資的風險是難以預料的,尤其是係統性風險是不能以多樣性的分散投資而加以規避的,如果投資者在投資證券時的資金是借貸資金,由於期限不確定、自主性差,一旦遇到股市暴跌,債權人追債會迫使投資者斬倉套現還債,使投資者蒙受巨大的損失。因此隻有投資者的資金是自由且閑置的,才能在沒有任何心理壓力的情況下進行投資,從而為投資者科學、理性的投資決策創造良好的客觀條件。
(二)投資分散組合原則
在證券投資過程中,如果你投資的資金確定後,為了盡量降低投資風險,投資者應將資金分散投資於各種不同的有價證券上。股票投資的收益比較高,但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也較大,所以,愛冒險的投資者可能將較大部分的資金投資於股票,但所投資的資金不應局限於一隻股票上,為了降低非係統風險,投資者應選擇不同類型的幾種股票進行投資。
(三)收益與風險最佳結合的原則
收益與風險總是相輔相成的。收益與風險最佳結合的原則是投資者應當盡可能地以最小的風險獲得最大的收益的原則。這就要求投資者首先必須明確自己的目標,在證券買賣過程中,盡力保住本金、增加收益、減少損失。
(四)時間充裕原則
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的。市場上的專業投資人員時間自然充裕,主要是廣大的投資者中很多是兼職投資者,在本職工作之餘買賣證券,如果進行長期投資還可以,要是進行對時間要求較高的短期投資就存在一定的困難。因此市場上有越來越多的下崗職工、退休職工、家庭婦女進行證券買賣,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有充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