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資本是銀行投資者為了正常的經營活動和獲利而投入的貨幣資金以及留存的收益,通常還包括一定限定條件的債務資本即附屬資本。銀行資本具有權益和債務的雙重屬性,它能在保證股東權益的條件下,通過調節資本結構、降低資本成本,提高銀行的內在價值。由於銀行資本是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基礎,它在保證銀行協調發展與可持續經營過程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一、銀行資本的本質及分類
銀行資本是一種緩衝器,即當銀行出現非預期性或意外損失時,銀行資本能夠用於承載或消化這些損失。銀行資本有助於增強社會公眾對銀行的信任,消除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對銀行財務能力、經營實力的疑慮,並為銀行注冊、組建、上市、重組等以及新業務、新設施、新領域的擴張提供資金保障。應該說,商業銀行的資本約束或資本監管作為規範銀行經營的關鍵因素,限製了銀行資產的無限製膨脹,有助於保證銀行穩健與可持續發展。銀行資本從監管的角度可區分為賬麵資本、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
(一)賬麵資本
賬麵資本(Book Capital)或稱會計資本是指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的所有者權益部分,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資本準備金、損失準備金、長期資本票據和資本性債券等。賬麵資本對應的是資產負債表上的淨資產,代表著股東的實際權益。
(二)監管資本
監管資本(Regulatory Capital)是指監管當局規定的商業銀行應持有的與其承擔的總體風險水平相匹配的資本,是監管當局針對商業銀行業務特點按照統一的風險資本計量方法測算出來,且銀行必須持有的最低資本量。由於監管資本必須在非預期損失發生時隨時可用,因此其強調的是商業銀行抵禦風險和持續穩健經營的能力,對其所有權的歸屬沒有嚴格的要求。而以監管資本為基礎計算的資本充足率是監管部門限製商業銀行過度風險承擔行為、保障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