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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控製與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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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擔保公司的職能設置與內部控製

(一)信用擔保公司的部門設置與職責

擔保公司的組織結構一般實行“直線—職能製”管理模式(注:針對具體擔保項目可采用“矩陣式”管理模式)。具體職能部門的設置因機構規模的大小而異,但總體的設置框架與職責可對應參考圖11-7並分項說明如下。

圖11-7 擔保公司職能部門設置借鑒

1.綜合管理部職責

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工資管理、職工培訓、經營規劃、績效考評、文秘事務、外聯事宜、監管對接、工商年檢等。

2.財務稽核部職責

財務核算、稅費繳納、資金統籌、現金管理、內部稽核、報表披露、統計列報、企業信用評級等。

3.擔保業務部職責

(注:具體可根據實際需要分設公司業務部、個人業務部、國際業務部、項目管理部等一線部門)

①營銷職能:營銷承攬擔保授信業務和資金業務,開拓合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等推薦的項目源,精心嗬護、培育和維係對應客戶群;對應區域或行別布局協助公司積極開展擔保授信(含資金短期“過橋”業務)的銀行準入工作。

②盡職調查職能:對通過立項的業務,按《授信調查報告書》指標內容進行盡職調查; 按規定時間完成盡職調查,並按信評風控部的審核意見、補充完善各項風控材料和措施。最終,將完善後的《授信調查報告書》、實物、證書文本等圖片電子文檔,核對無誤後的合規、合法文本複印件、相關工作底稿等紙質文檔,整冊直接簽署移交至信評風控部。

③風控實施職能:直接完成已批準實施擔保授信業務後續的法規要件合體書立、反擔保措施設定、各類文檔的歸類整理業務,後續補充的各類書證、合同文檔最後移交至授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