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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金融風險與金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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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學習目標

·了解金融風險的含義與特征。

·掌握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與成因。

·熟悉金融風險管理技術。

·了解金融監管的含義及相關理論。

·掌握金融監管的內容。

·掌握我國金融監管體製的特點。

本章提要

金融風險是金融市場和金融活動的內在屬性。金融風險不同於普通意義上的風險,它具有屬於其自身的特征,主要有客觀性、可控性、潛藏性、擴散性。金融風險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其中,較為常見的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結算風險及管理風險。鑒於金融風險會給經濟主體帶來損失,各經濟單位應通過識別風險、衡量風險,並在此基礎上有效控製風險,從而達到風險管理的目標。金融風險防範、控製和化解,不僅需要經濟主體內部的管理,外部的有效監管更是至關重要。金融市場的壟斷與過度競爭,金融體係的高風險與強外部性,金融領域的信息不對稱與投資者保護等金融市場失靈誘因的存在,使得政府的金融監管非常必要。

關鍵術語

金融風險 金融風險管理 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體製

10.1 金融風險

10.1.1 金融風險的含義與特征

1.金融風險的含義

金融風險作為風險的範疇之一,是指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各個經濟主體在從事金融活動中,由於形勢、政策、決策、管理等諸因素的變化、缺陷或者其他原因而導致其資金、財產、信譽遭受變動的不確定性,既可能帶來收益,也有帶來損失的可能性。一般而言,金融風險主要是指在金融活動中導致的損失。根據風險主體的不同,金融風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金融風險主要是指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所麵臨的風險。廣義的金融風險,既包括金融機構經營活動中所麵臨的風險,也包括居民、企業及政府部門等非金融機構主體從事金融活動所麵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