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麽是保密規範
保密即保守秘密,具體而言就是要求特定的人員在一定期限和範圍內以一定的手段保守特定的信息和資訊,不公之於眾。在法律實踐過程中,法律職業人員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一些秘密,為了法律秩序的正常運行和司法公正的實現,接觸並知悉這些秘密的法律職業人員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予以嚴格保密,不得泄露。這裏所談到的秘密可以是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是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不論秘密的類型如何,保密規範對於法律職業人員的要求都是一樣的,即在一定時間和範圍內嚴格予以保密。為保證司法公正和維護司法利益,法律職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範的要求,這對司法秩序的正常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保密規範在法律職業倫理中的具體體現
保密規範要求法官保守審判工作中知悉的秘密,這裏的秘密具體包括法官因職責特殊而獲悉的國家秘密,案件審理中了解到的商業秘密以及涉案個人的隱私,另外案件的審理筆錄、庭審動態、法官案件統計信息等也可以成為法官保密規範中的秘密。保密規範對法官的要求具體體現在《法官法》第7條規定:法官應當履行下列義務……(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7條規定: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法官行為規範》第6條規定:嚴守紀律。遵守各項紀律規定,不得泄露在審判工作中獲取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得過問、幹預和影響他人正在審理的案件,不得隨意發表有損生效裁判嚴肅性和權威性的言論。法官會在不同的審判階段接觸到不同的秘密,但是保密規範的要求是沒有區別的,如果法官不按照保密規範的要求進行審判工作,不僅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嚴重影響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審判泄密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或其他應有利益,擾亂了正常穩定的司法秩序,使得案件無法通過合理的保護而得到公正處理。所以,對於法官而言,保守審判秘密是重要的職業倫理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