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職業倫理

三、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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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倫理的示範作用是指以一定形式表現出來的法律職業倫理對法律職業人員的職業行為和個人行為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從現實中看,法律職業倫理一般是以原則或者規範的形式表現出來,而我國目前的法律職業大多數都有自己成文的職業倫理規範,這些規範本身就具有示範性。正是因為這些原則和規範的存在,使得法律職業人員在實施一定行為時會自覺遵守規範內容,形成良好的職業道德,樹立起先進的法律倫理意識。

評價一名法律職業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水平如何,應當從評價他的行為入手,他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職業倫理的內在要求,可以通過將其行為本身與現有的法律職業倫理規範或原則進行比較,進而得出結論。這便是法律職業倫理最常見的示範作用,然而他的示範作用遠不止這些。具體而言,可以通過兩個方麵對此進行解釋:一方麵,法律職業倫理對法律職業人員的職業行為的示範作用,這是最基本、最主要的示範作用。例如對法官而言的審判公正,對檢察官而言的忠誠規範,對於法官的審判工作、檢察官的執法工作都會起到強大的示範作用。對於職業行為,以原則或規範表現出的法律職業倫理的示範作用不言而喻。另一方麵,法律職業倫理是對法律職業人員個人行為的示範作用。法律職業倫理相對於一般的社會道德要求顯然要高,這就要求每一名法律職業人員要具備更高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養,在法律職業倫理的影響下,在實施個人行為時會以高於常人標準去要求自己,這就是法律職業倫理對於法律職業人員個人行為的示範作用。

法律職業倫理的示範作用能夠促使每一個法律工作人員按照倫理的要求實施自己的行為,遵守相應的規範原則,進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同時,在法律職業中建立和貫徹普遍認可的倫理原則和基本規範,有利於增加法律職業群體的社會認同,進一步推動法治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