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職業倫理

四、小磨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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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

相傳19世紀,德國皇帝威廉一世(1861—1888年在位)模仿先祖腓特烈大帝在法國一百年前建造的凡爾賽宮建了一個波茨坦行宮——桑蘇西宮。有一天,威廉一世住進了他的豪華行宮,遠眺波茨坦的風景,不料視線卻被一座“大煞風景”的小磨坊所擋住。這座破舊的小磨坊與金碧輝煌的桑蘇西宮格格不入,威廉一世的大好興致一掃而空,頓時心生不悅。作為一個皇帝,威廉一世決定用一種公道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在當時的西方社會,哪怕是像威廉一世這樣霸道的皇帝,也有一種尊重人們私人財產的觀念。

於是,威廉一世派人找到磨坊主,與之協商,希望用一個合理的價格把磨坊買下來並且拆除它。不料,磨坊主死活都不答應,義正詞嚴地說:“這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東西,決不能在我的手裏毀掉。這個小磨坊是我的命,就如同我的老婆和孩子,你們休想從我的手中將它奪去!”即使用高價購買,磨坊主也不為所動。

畢竟威廉一世是尊貴至極的德國皇帝,在知道這一切後,大為惱怒,就命令士兵強製拆除了這個磨坊。看著自己的磨坊被強拆,磨坊主說道:“作為一個皇帝你怎麽可以幹這樣的事,德國還有法律,我一定會把此事訴之法院。”第二天,老漢就聘請律師將這個大名鼎鼎的德國皇帝告上了普魯士最高法院。當時的德國雖然是帝製,卻擁有相對獨立的法院。磨坊主控告皇帝一案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這可是破天荒的大事。當時最高法院的三個大法官參與此案審理,法官們都也十分為難,這個案子如果弄不好很有可能就搭上自己的前途。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三個大法官最後還是頂住了王權的壓力,做出了公正的判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威廉一世擅用王權,不經房主同意拆毀私人擁有的房屋,違犯了《帝國憲法》第79條第6款,應立即重建一座磨坊,並且賠償損失費150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