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可以自己決定每天穿什麽衣服了,母親依舊要日日將自己選擇的衣服放在孩子的床頭;當孩子可以自己出門買文具了,父親卻依舊要堅持做孩子的采購員;當孩子已經可以獨立往返於學校和家中,父母還是要輪換著接送;當孩子已經可以獨立決定事情了,父母還要一手包辦,以自己的意願代替孩子的意願……
這一切,自然是愛孩子的表現,但這樣的愛是缺乏理性的,對孩子的成長而言百害而無一利。我們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有照顧和撫育孩子的義務,我們可以將自己的生活經驗提供給孩子,但是千萬不可以代替本應由孩子去做的事,如果那樣就會限製孩子的成長,剝奪孩子生長的空間。
我在以色列耶路撒冷的一家幼兒園訪問時,正趕上孩子放學,在我們中國,接孩子是家長或保姆的專利,而在這裏來接孩子的卻也是孩子。我們的計劃生育致使一家隻有一個孩子,自然沒有孩子接孩子的,而以色列家庭一般都有三五個孩子,這樣接小孩子就成了大孩子的任務。我看到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來接兩歲的妹妹,抱著妹妹趔趔趄趄地走著,由於夠不到開門的密碼鎖,就一直抱著妹妹等著別人來幫忙開門,而後出門等公交車……
讓孩子學會自己管理自己並學會照顧弱小,獨立生活獨立麵對人生的風雨,這是對孩子理智的愛。道理很簡單,我們不可能追隨孩子一輩子,照顧孩子一輩子,總有一天孩子要遠離我們獨自走上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
所以雖然我也深愛著我的孩子,但絕不會像以上的家長那樣。為了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我常常有意識地為女兒創造獨立的機會,乃至於很多時候的“放手”被朋友說成“冒險”。就拿那次依依的“獨自旅遊”來說吧……
依依繼承了我的基因,總有一種要“獨闖天下”的雄心。為了給她一個鍛煉的機會,同時也檢測一下她的獨立能力,女兒7歲半時,我給她安排了一次特殊的旅行:獨自乘車去火車站,讓她體驗一下獨自出“遠門”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