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思想家、大教育家盧梭在教育名著《愛彌兒》中說:“你知道不知道用什麽辦法準能使你的孩子得到痛苦嗎?這個方法就是:百依百順。因為有種種滿足他欲望的便利條件,所以他的欲望將無止境地增加。結果,使你遲早有一天不能不因為無能為力而表示拒絕。但是,由於他平素沒有受過你的拒絕,突然碰了釘子,會比他得不到所希望的東西還感到痛苦。”
對孩子隻有表揚沒有批評不僅是錯誤的,甚至是危險的。美國心理協會主席馬丁·塞利格曼教授通過研究發現,對孩子無條件的表揚會造成兩個危險:第一,孩子會變得被動,因為他了解到自己不論做什麽都會得到稱讚;第二,他可能無法享受真正的成功和你讚美所帶來的喜悅。如果一直給出無條件的表揚,他以後可能無法從自己的失敗和成功中學習。
我的觀點是:民主的教育是最有益於孩子成長的教育,但表揚與批評、獎勵與懲罰,都是民主教育中應有之義。懲罰或者叫懲戒,是指一種扶正祛邪的教育手段。懲罰的核心是讓孩子對自己的過失負責,其方法是喚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其原則是尊重孩子。懲罰教育與棍棒教育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懲罰教育是培養主人的教育,棍棒教育是訓練奴才的教育。
一種隻能表揚獎勵不能批評懲罰的教育,不就等於任憑心智未成熟的孩子信馬由韁地在高速路上馳騁嗎?對於優點突出缺陷也明顯的當代青少年來說,這是一種放棄責任的教育,也是一種製造隱患的教育。
如果把孩子比作駕馭小船試航人生之海的小船長,那麽,父母與教師便是導航的羅盤和燈塔,必須時時提醒缺乏經驗的小船長,哪裏有險惡的暗礁,哪裏是暢通的航道。
毫無疑問,處於導航者的位置,如果隻是讚賞小船長的勇氣與智慧,而不發出前方險情的警告,恐怕與謀殺者無異,盡管他可能愛心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