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視的曆史過程與內涵轉換
民族主義是一個近代性或現代性的範疇。它是一種建立在“主權”觀念基礎上的民族自我意識,一種追求、保護本民族利益和發展壯大自身的主體自覺狀態。它對外貫注著反抗壓迫、維護國權的主權訴求,對內則充溢著國民平等而又團結統一的精神感召,並凝聚為建立和發展現代民族國家的持久衝動。民族主義不僅是一種普遍存在的情感取向,一種思想原則並表現為多姿多彩的觀念形態,還往往作為一麵政治大旗被弱小民族和國家公然揭櫫、不斷揮舞,成為一種合法而強勢的意識形態。與此同時,它還通常直接構成和導致所在民族與國家現實的政治、經濟、文化運動和社會實踐。因此,作為曆史現象的民族主義無疑是複合型的、多層次的、立體的和動態的。不過,由於各民族主體的自身曆史、當時的國際地位和其他現狀的不同,在近代不同時期和不同國家,民族主義出現與活躍的特點也必然存在種種差異。
在近代中國,民族主義的興起是多種因素綜合激發的產物。從思想來源上說,它既包括傳統族類意識、華夷觀念、“大一統”和“正統”、“道統”觀念的延續作用,更包括近代西方種族、主權觀念,曆史、地理和政治法律等方麵的其他相關新知乃至專門的民族主義“學理”輸入的觀念啟導。從現實刺激方麵看,作為“他者”的歐美、日本等近(現)代強勢民族和印度、越南、波蘭等弱小民族的命運參照和比鑒之效也顯而易見,而列強對中國不斷進行的軍事侵略、政治訛詐、經濟掠奪以及文化與種族歧視所導致和強化的民族現實危機,更成為驅動近現代民族主義在中國興起、發展的直接動力。
有學者認為,與民主主義的思想主要來源於西方不同,近代中國的民族主義主要來源於傳統的族類觀念,特別是“華夷之辨”的傳統民族觀[3],這種見解值得商榷。要辨析這一點,必須首先了解中國傳統民族意識與近現代民族主義在內涵上的區別與曆史關聯問題。早在20世紀70年代初,王爾敏先生就曾敏銳地指出,中國近代民族主義實際上由三種自覺意識組成,一種是族類自覺意識,一種是文化自覺意識,一種是近代國家“主權”自覺意識。前兩種東西中國自古並不缺少,隻有“主權”觀念乃屬近代時從外新來,並且構成近代中國區別於中國古代民族意識(他稱之為古代民族主義)之特色所在。他以王韜、曾紀澤等幾個“思想先知”為代表,勾勒了19世紀60年代之後近代“主權”意識在中國逐漸覺醒的曆程。同時還以戊戌時期的學會活動為依據,對此期以“保國、保種、保教”三者並提且以“保國”的主權意識為首的近代民族主義勃興的情形,給予了清晰揭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