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完整的天下經驗:宋遼夏金元之間的互動

四、係獄與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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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誌》記係獄:“而東院官複誣奏李公越境邀其功。上怒,遣使就釣魚誅立者三,王皆止之:立若誅,則釣魚人皆當為俘虜。王欲陳於上,未行而薨,留立京兆獄,而行院、王相府、樞密院皆莫與之辨。”據此,東院以李德輝越境邀功上奏,同時將王立係獄。東院提出的理由,據《元史》記載是王立“久抗王師,嚐指斥憲宗”;且降臣李諒又訟王立曾殺其妻子,有其財物,世祖下詔殺王立。[16]東院此時可以上奏李德輝邀功、請誅王立,原因或在於此年四月,“(至元十五年夏四月)甲子,命不花留鎮西川,汪惟正率獲功蒙古、漢軍官及降臣入覲”[17],東院將官因平蜀入覲,有機會麵聖奏請。而西院不花留鎮,李德輝以王相還邸,沒有人在朝中說明真相,故東院奏請可以得逞。《賀誌》:“上怒,遣使就釣魚誅立者三,王皆止之”,安西王希望保全王立,“王欲陳於上,未行而薨”。又據《元史·趙炳傳》,安西王死在至元十五年十一月[18],此前數月,王立一直係獄。安西王死後,行院(東院)、安西王相府、樞密院對此莫衷一是,最後不知如何執行。

姚燧《賀公神道碑》記載此事極詳:“東院械立,奏殺之。時安西王受詔征莫比,未知合既下也,自軍中下教,長安遣燧乘傳招之,下則許貸立死,以為安撫使。而誅立敕使先至,其日將醢之,而教亦至。東院以敕、教違,行死生異也。破械出立,而幽之別室。相符(府)、東院各使再請,宥密以帝有成命,不以教聞。會西院遣都事呂端善他事至京,語公其然,公即入聞。帝詰宥密臣曰:‘卿輩以殺人為嬉耶?使立生至則已,死則汝其從之。’驛致立,為合之安撫使,(賜)虎符。先師許左相多公力能回天,還而立見,謝曰:‘(李公)教治臣於始,賀某活臣於終,惟死以報’”[19]。姚燧本人也是王立係獄一事的親曆者,見證了許多事情。至元十五年三月,王立以合州釣魚城降,安西王此時在平定六盤山叛亂的軍中,不知合州已降,軍中發出寬貸王立的教旨也當在此後不久。姚燧帶著教旨前往時,王立已經係獄,而且世祖殺王立的敕旨也到了,敕、教相左,不知如何執行。東院不敢妄動,“(安西王府)破械出立,而幽之別室”。[20]《賀誌》所言:“留立京兆獄”,即將王立轉到京兆府羈押,說的可能是同一件事,這是《賀誌》提供的一個重要信息,王立被轉到京兆府而不在東川行樞密院勢力範圍內羈押,這是他在長達數月的訴訟中,雖有三道敕旨,也沒有被借故殺害的關鍵。也正是因為王立在京兆府獄中,而據《賀誌》所記世祖三次下達的敕旨“就釣魚誅立”,當時王立已經不在釣魚城,東院雖有敕旨,也無法實施,安西王府卻可以便宜行事,爭取時間,上報朝廷,為王立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