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之間飛躍遙遠的距離,或者說以光速運動,也就相當於地球上的瞬間即達。這是20世紀後半葉科幻小說的主要源泉。在貝斯特(Bester)的小說《群星是我的歸宿》(The stars My destination,1957)裏,主人公“巨人”福伊爾(Gully foyle)能夠“騰雲駕霧”。在電視劇《星際迷航》(Star Trek,1966)裏,斯科蒂(Scotty)和喬迪(Geordi)等工程師向人們“發送電波”,已經達千百年之久。
如此騰雲駕霧的衝動,走在科幻小說之前。有史以來,天使、精靈、妖魔等各種各樣的超自然存在物,都能夠瞬間穿梭於宇宙之間。為什麽不能呢?你可以想象和某人聊天,想象進入他或她的軀殼,無論其在天涯海角;這和想象本身一樣,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在人腦極端壓縮的信息係統中,概念之間的時間和距離常常是不存在的。
然而,在實在的外部世界中,時間和距離至關重要。所以,雖然我們設計的運載身體的工具越來越快,在20世紀已經大大超過了聲速,但是我們還沒有發明任何能使時間超前或倒退的運載工具。最快的運載工具離瞬間即達的速度還相差十萬八千裏。自從19世紀電報問世以來,瞬間即達的速度是傳播的特點之一,而不是運輸的特點(光速旅行原則上永遠不可能,比光速快的旅行也絕對不可能,見Levinson,1982,1994b)。
傳播與運輸曾經是糾纏不分的行為。對人說話時,你必須走近他的身邊,雖然你可以談論不在身邊的事情。然而,事實上,自從文字和早於文字的洞穴畫以來,傳播獲得了運輸不可能具有的特征。因此,弗洛伊德[1](Freud,1930,p.38)在寫作的時候“聽見一個不在場的人的聲音”。安德烈·巴讚[2](Bazin,1967,p.14)在照片中看到了一個從時間裏拯救出來的“必然要腐朽”(proper corruption)的形象。(克羅馬農人[3]洞穴畫上的野牛等動物的形象,也可以說是拯救出來的形象,雖然這裏的拯救也許是更加主觀的想法,就是說,那個形象隻是繪畫人心中那樣的作用——這和今天的情況無異。它比照片在攝影師心中的形象更主觀。)照片問世的時候,以光速運行的電報也登上舞台。事實上,莫爾斯[4]同時進行著攝影和電報兩種發明,雖然他成熟的發明隻有電報。達蓋爾[5]獲得了發明照相術的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