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勒生平和主要論著年表
劉小楓編
1874
8月22日生於慕尼黑,其父Gottlieb Scheler(1831—1900)為王室領地管理員,出自法蘭克福地區的新教家庭;其母Sofie geb.Fürther(1844—1915),出自富裕的猶太家庭;下有一妹Hermine(1903年逝)。
1888
趨近天主教會。
1894
畢業於慕尼黑Ludwig公學,同年秋在慕尼黑大學開始哲學、心理學課程。
1895
夏季學期開始學醫學,冬季學期轉柏林大學,從W.Dilthey和G.Simmel學哲學和社會學。
1896
對社會問題發生興趣;1896年秋至1897年冬,在耶拿大學念哲學,與J.Goldstein組織哲學學會。
1897
12月,在哲學教授R.Eucken、國民經濟學教授Pierstorff、地理學教授 Regel指導下獲哲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論邏輯原則與倫理原則之關係的確定》(耶拿1899年出版)。
1898
遊學海德堡。
1899
論文《勞動與倫理》;1899年返耶拿,在R.Eucken指導下通過講師資格論文《先驗的方法與心理的方法》(耶拿1900年,萊比錫1922年第二版);
9月20日在慕尼黑受洗入天主教會;
10月2日在柏林與Amalie Ottilie(Amélie)結婚。
1900—1901
在耶拿大學任編外哲學講師;在Halle初遇胡塞爾。
1905
兒子W.Heinrich出世(20世紀30年代末遇害於納粹集中營)。
1905—1906
計劃出版《邏輯學》一書,讀胡塞爾著作後中止付印。
1906
中斷在耶拿大學的教職,轉慕尼黑大學,欲重寫講師資格論文;12月起任編外哲學講師。
1907
與慕尼黑現象學小組成員Geiger、Daubert、Pf?nder交往;結識D.v.Hildebrand。
提出離婚訴訟。
1910
因離婚訴訟丟掉教職,對教書失去興趣,欲個人發展。
1910—1911
赴G?ttingen,在“哥廷根哲學學會”(成員為靠近胡塞爾、Reinach、Conrad的慕尼黑—哥廷根的現象學者)講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