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楓
“哲學人類學”是舍勒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提出的哲學構想,通過致力於實現這一構想,舍勒使得“哲學人類學”一度成為20世紀歐陸哲學中的顯學。“哲學人類學”這個術語當時在德語學界雖然已流行一百多年,但並未明確成為一種哲學流派的代名詞,因此,史稱舍勒為哲學人類學的創立者。然而,舍勒在自己的哲學探究的盛年時期為何要從現象學轉向“哲學人類學”,其問題意識是什麽?
我們知道,康德哲學已經包含哲學人類學意圖,這不僅因為康德寫過《實用人類學》,更重要的是,康德自己宣稱,他的哲學體係最終要回答這樣的問題:人是什麽?這個設問看起來自然而然,其實不然。一個基督徒或猶太教徒或我們受西方啟蒙教化之前的中國人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因為,無論基督教還是猶太教或儒教的傳統教化都已經規定“人是什麽”。康德提出“人是什麽”的哲學設問,基於啟蒙哲學廢除了所有習傳宗教的教化——反過來說,隻有當啟蒙哲學廢除了習傳宗教的教化,才會提出“人是什麽”的設問。舍勒把“哲學人類學”作為自己的哲學體係構想的標誌性名稱,因此意味著,他的整個思想建構的出發點是現代性問題。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舍勒就已經意識到,必須重審近代以來啟蒙哲學式的人的觀念。關注人的觀念的現代嬗變,是舍勒思想在一開始就有的著眼點——《論人的理念》(1913)、《論悲劇性現象》(1913)、《女性運動的意義》(1913)這三篇論文就是證明。同樣初次發表於1913年的《一種生命哲學的嚐試》一文表明,舍勒的這一著眼點受到當時有影響力的三位思想家(尼采、狄爾泰和柏格森)的激發,然而,從《論人的理念》一文中可以看到,舍勒的人觀明顯與這三位思想前輩不同,他把人理解為天生的“宗教人”顯然具有傳統的基督教色彩。《論悲劇性現象》對所謂人的“悲劇性”的現象學分析,尤其突出了人之在是精神之在的哲學立場。不過,在同年發表的《女性運動的意義》一文中,天生的“宗教人”的傳統觀念明顯遭遇到困難——畢竟,“女性運動”是對人的傳統觀念的巨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