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向一切“經典”哲學的大師們提出這樣的問題,即什麽是對自明性的第一認識;單純依靠處於每一種哲學最具洞識的“起點”的認識,即足以辨識出哲學的曲折演變。進而言之,歐洲思想上最激烈的變革無疑表現為,自笛卡兒以降,認識事物的問題優先於自在事物本身的存在問題。古代哲學和中世紀哲學主要是存在哲學;現代哲學則少有例外地都是認識論。這是兩條根本相悖的發展路線,哲學究竟應當沿著哪條路線向前發展,全看它把什麽當作是絕對沒有任何前提、最原初、最根深蒂固的秩序。所以,無論誰想探討哲學的本質問題,都必須從“最基本的自明性秩序”問題入手。
第一自明性也是直接的自明性,早在建構“懷疑某物”(懷疑某物的存在、懷疑某命題的真值等)的語義時,即已被設定為前提,這種自明性實即一種自明的認識,它斷言,畢竟有某物存在,說得更極端一些,無是不在的(這裏,無這個詞不僅意味著無——某物,也不僅僅意味著某物的無——此在,而且也意味著絕對的無,否定意義上的存在否定猶未把本質存在或本質區別開來)。無是不在的,這是事實,也是第一直接認識的對象,以及最強烈、最深刻的哲學驚訝的對象——此刻,後一種感情活動隻有在設定哲學立場的情緒行為中讓遮蔽存在事實的自明性特征(以及與此相關的認識特征)的屈尊立場先行一步,才能麵對事實得以充分地展開。這樣一來,我隨便轉向某物,轉向何種由次要存在範疇所具體規定的事物,也就無關宏旨了。這些次要存在範疇羅列一下,有諸如所在(Sosein)—此在、意識存在—自然存在、現實存在—客觀上不現實的存在(objektives nicht reales Sein)、對象存在—行為存在,還是這種對象存在—對抗存在、價值存在—價值冷漠的“實存”存在(Wert-indifferentes “existentiales” Sein)、名詞存在、形容詞存在、偶然存在或關係存在、可能存在、必然存在或實際存在(Wirklicksein);不受時間限製的持續性存在或現在存在、過去存在、未來存在(如命題的)真值存在、有效存在或前邏輯存在;此外還有智性“虛構”存在(比如虛幻的“金山”或幻想的情感)或智性之外的存在,更確切地說,雙方麵的存在。我認為,隨便抽取這些存在類型的一種或多種,都能使我們領會這種具有固定自明性的認識,而且是如此的一目了然,以致於使隻有在思維中才能與它相提並論的一切都變得黯然失色。但是,誰如果未曾“看見絕對虛無的深淵”,就會完全忽視認識中充分肯定的一麵,即畢竟有某物存在,無是不在的。他將把任意一種也許不乏自明性,但雖然從屬於這種認識自明性的認識作為開端,比如把誤以為存在於推理中的認識,或有關真值、絕對價值、判斷、感覺以及世界“表象”的洞識中的認識作為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