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代江南的瘟疫與社會:一項醫療社會史的研究(修訂版)

一、災荒(包括戰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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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災之後必有大疫”可能是人們對於瘟疫最耳熟能詳的俗語了,這樣的說法,總體而言當然沒有問題,不過具體來說,並不是每一次大災都會帶來大疫,同樣,也不是每一次大疫都是因為大災。比較典型的表現出現在嘉道時期,嘉慶十九年(1814年),江南普遍大旱,道光三年(1823年),則有一場百年不遇的大水災降臨該地,但這兩次災患之後,江南地區隻有很少的縣發生疫情[2];相反,道光元年(1821年)前後,江南地區並沒有什麽災情,有不少地方甚至連歲豐稔,卻出現了清代江南最為嚴重的大疫。[3]顯而易見,災荒不是影響瘟疫的唯一重要因素,盡管其地位獨特。關於災荒與瘟疫的發生和傳播的關係,上一章已有論述,於此不贅。這裏著重來看看各種災患與瘟疫的相關程度。

首先,看看瘟疫和災荒總的關係。為此,選取了寶山、南匯、高淳、慈溪和昌化五個縣作為考察對象,選擇這五個縣,有一定的隨機因素,同時也考慮到:(1)這五個縣對清代災情的記載較為完備;(2)這五個縣對瘟疫的記載也較為詳細,在表2-2中,它們的數據均未做修正;(3)這五個縣平均每縣的瘟疫次數為12.2次,接近11.8次的總體平均水平,而有所高出,是考慮到瘟疫中還存在非災荒因素;(4)它們分別隸屬於不同的省府(州),且基本分散分布,地域上有一定的代表性。它們的災患完全是根據該縣縣誌的“祥異誌”統計的,那些雖有記載、但對當時的整體社會狀況不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災情,比如有虎出現在某鄉,傷多人,某渡輪傾覆,多人遇難等,統計時未予計入。兵災因基本集中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也未做統計。結果見表5-1。

表5-1 清代江南部分縣瘟疫與災荒關聯情況表

續表

數見疫情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