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代江南的瘟疫與社會:一項醫療社會史的研究(修訂版)

二、疫氣致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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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關鬼神致疫的觀念很早就有,並長期存在,但這種認識顯然難以有效地指導臨床醫療,古人很早就認識到疾病乃某種病邪所致,據《左傳》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記載,在周景王四年(公元前541年),秦國名醫醫和就提出了“六氣致病說”,他說:“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征為五聲,**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23]此後,這種由氣致疾的認識不斷發展,逐漸總結出了六**病因學說,即將六**:風、寒、暑、濕、燥、火視為外感病的主因。[24]具體到瘟疫,在吳有性發明“戾氣說”以前,古人對傳染病病原的學說主要有時氣說和瘴氣說兩種。所謂時氣,即非其時而有其氣,古人謂之四時不正之氣,也就是王叔和所說的“春時應暖反大寒,夏時應大暖反大涼,秋時應涼反大熱,冬時應寒反大溫”(《注解傷寒論》卷2)。瘴氣說,即認為屍體腐爛或其他一些山嵐瘴氣等,彌漫在空氣中,人在吸入這些惡毒之氣後,便會導致疫病發生。[25]

在這些認識的基礎上,明末清初的吳有性結合自己的臨床觀察,提出了著名的“戾氣學說”。對吳的這一學說,現有的醫史著作均給予了高度的評價。

根據已有的研究和筆者的理解,吳有性的“戾氣學說”在病原上的創造性貢獻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瘟疫的病原並非傳統認為的四時不正之氣,他認為,“夫寒熱溫涼,乃四時之常,因風雨陰晴,稍為損益”,亦為天地之常事,仍不過是“常氣”[26],“夫瘟疫之為病,非風、非寒、非暑、非濕,乃天地間別有一種異氣所感”[27]。這種異氣,吳在《溫疫論》中有時又稱之為雜氣、戾氣、癘氣、疫氣等。同時,這種雜氣或戾氣等,亦非“山嵐瘴氣,嶺南毒物”,它們“鹹得天地之濁氣,猶或可察”,“而唯天地之雜氣,種種不一……是知雜氣之毒亦然,然氣無形可求,無象可見,況無聲複無臭”[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