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雖然總體上是全國最為繁榮富庶的地區,但內部各府縣之間發展水平上的差距亦相當大,蘇南平原、杭嘉湖平原和寧紹平原等平原地區比較發達,而邊緣的山地丘陵地區相對落後。[1]這種差距在文獻資料方麵也表現得十分顯著,蘇州、上海、杭州、江寧等中心地區,醫書、筆記和文集等各類資料非常豐富,有關記載也相對全麵。而諸如於潛、昌化、武康、六合、新昌等一些邊緣小縣,則幾無醫書、文集等資料可供利用,因此,疫情記載的全麵程度自然就受到影響。不過,江南地區各縣清代的縣誌則基本完備,除了杭州的錢塘、仁和兩縣缺乏可資利用的縣誌[2]和湖州武康縣僅修至道光九年(1829年)外,其他各縣都有光宣時期或民國初年所修的縣誌,錢塘、仁和兩縣之缺憾,因有著名的民國《杭州府誌》而可大致彌補。在中心地區,除了縣誌,還有為數不少的鄉鎮誌可作補充。這些為本書以下的統計分析奠定了基礎。不過,不同的方誌修纂者,對瘟疫的重視程度多有差異,使得不同府縣之方誌對疫情記載詳略不同,具體而言,鬆江、太倉、蘇州、嘉興和寧波等府州的記載較為詳盡,而鎮江、杭州和紹興等府之方誌較少記載,其中,以上海、嘉定、青浦、寶山和常(熟)昭(文)、溧水、靖江、嘉(興)秀(水)、歸(安)烏(程)、慈溪和象山等縣縣誌和鄉鎮誌的記載最為完備,而六合、海寧、於潛、海鹽、安吉、武康和新昌七縣之縣誌則對疫情完全沒有反映。錢(塘)仁(和)、長(洲)元(和)吳(縣)、丹徒、丹陽、德清、山(陰)會(稽)等縣地方誌中的有關記載也比較簡略。另外,一些方誌對不同時段疫情的記載也詳略有殊,比如杭州府,整個雍(正)乾(隆)時期,全府沒有一次相關記載。太倉州鎮洋縣的方誌,雍乾和嘉道時期分別載有6次和4次瘟疫,而順康時期沒有一次,鹹豐以後亦僅1次。上虞和奉化縣在鹹豐以前沒有疫情記載,而鹹豐以後卻分別有2次和7次,鎮海和諸暨嘉慶以前也全無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