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研究精粹

二、革命行動:電車工人搶奪鐵山寺

字體:16+-

1929年4月15日,北平電車工會成立工人子弟學校。[6]由於校舍不敷使用,9月21日,工會敦請北平電車公司派工人六十餘人協助占領鐵山寺,然而被拒絕。[7]同日,該校呈文北平特別市公安局,稱校舍狹小、空氣汙穢,“既礙衛生複難授課”,而東珠市口鐵山寺寺院寬大,作為校舍甚屬適宜。與其“徒以惑人迷信騙人金錢”,不若將鐵山寺撥給學校,以便擴充校舍發展教育。[8]同日,子弟學校亦呈文社會局,“請撥給鐵山寺廟宇作為校舍”,以“造就有用之才,為黨國服務,為社會工作”。[9]

呈文之後,未等公安局、社會局表示任何意見,工會便率工人於22日強占鐵山寺。[10]9月23日,鐵山寺住持證修分別向公安、社會兩局呈文,控訴第九區黨部主任白彥章、第九區黨部黨員兼電車工會工人子弟學校女校長石又磊率人搗毀寺廟、驅逐僧人。[11]遲至9月25日,子弟學校才分別呈文公安局、社會局,報告接收鐵山寺經過並請保障。在該校看來,其對待僧人態度寬和,並非搶奪而是和平接收寺產。在給北平總工會的呈文中,工會匯報道:在子弟學校與北平第九區黨部共同交涉下,僧人“允為退讓”。[12]至於接收理由,則是按“寺廟管理條例第五、六兩條,將該寺房屋作為校址,財物作為基金”。[13]為使占據行為合法化及獲得當局認可,經電車工會之請,北平總工會在24、26日先後呈文社會局、公安局及北平市黨部,要求批準電車工會工人子弟學校接收鐵山寺這一事實。

而證修與徒弟德安等僧人,除向公安局、社會局控訴外,還於9月26日呈文市政府,以工人“強暴脅迫搗毀侵占”為由,要求“秉公懲辦償還以肅黨紀而正國法”。證修控訴鐵山寺被暴力搶奪是電車工會與國民黨第九區黨部共同勾結之結果。他說,1928年9月間第九區黨部“借用房屋二十餘間”。鐵山寺“當即允許,年來亦相安”。不料1929年9月22日白彥章、石又磊等“統領暴徒百餘人蜂擁入寺,聲稱奉政府命令改作電車工人子弟學校校址”。他們一麵圍困僧眾,一麵將各殿佛像搗毀一空,將二十餘僧人驅逐出寺,“衣服以外概禁攜帶”。23日,電車上出現“根據寺廟管理條例占據鐵山寺、代替政府占據鐵山寺”等標語。在證修看來,“足見為流痞白彥章、石又磊及少數工人私人行為,其非奉有政府命令也明矣”。[14]對於所依據之《寺廟管理條例》,證修等人指出它根本沒有效力。9月27日,證修在《華北日報》刊載《緊要啟事》,以弱者身份哀請市民“諒解而扶植”。[15]10月5日,佛教民眾學校、工廠孤兒院等團體亦刊文表示反對搶奪鐵山寺之暴力行動,稱子弟學校“未奉有黨部各機關命令竟采取斷然自由行動,藐視法紀違背上級黨部與政府之命令,實反革命一類的叛徒”。[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