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泛指各類人群的集合體,社會學上對群體的界定是很嚴格的,“一個群體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具有共同認可和團結感的人所組成的人的集合,群體內的成員相互作用和影響,共享著特定的目標和期望”。[1]本章所指的群體是群體的泛指意義,根據犯罪主體的不同,分為軍人犯罪、人力車夫犯罪以及外國人犯罪,分別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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