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始於英國,最早源於對公眾開放的皇家園林。19世紀中葉,美國出現了由專人設計,專供公眾遊覽的公園,現代的公園由此誕生,並成為世界各國城市公園的樣板。近代中國的公園最早出現在上海的英租界,是1868年開辟的外灘公園,當時稱為公家花園(Public Park)。之後各地租界紛紛建設公園,受此刺激,在上海等地,一些私園開始向公眾開放[1]。
進入20世紀後,公園之說開始見諸報端。1905年,《大公報》上登載了一篇來稿,將公園之製溯源至古代,以證其非為西方特有,並宣揚公園的益處:“公園者,可以騁懷娛目,聯合社會之同群,呼吸新鮮之空氣,入其中者油然生愛國之心,顯然獲衛生之益。”並以為當時北京的城市衛生狀況之差尤其需要公園:“今中國之北京市肆之盛,民居之稠,與泰西各國等,而街衢之不潔,人畜之穢汙,則尤非各國京城可以舉,似此而不設公園其何以造福於臣民而媲美於各國哉。”[2]至1907年各地修建公園蔚為風氣,公園作為一個專有名詞最終確定下來。
1906年,清政府方麵首次出現了倡建公園的聲音,出洋考察歸來的端方等人奏請清廷:“各國導民善法,擬請次第舉辦,曰圖書館,曰博物館,曰萬牲園,曰公園”,懇請“先就京師首善之區,次第籌辦,為天下倡”[3],這為北京興建公園提供了政治上的依據。[4]1908年,中國仿照西方設立的第一座動物園京師萬牲園[5]向公眾開放,其改造自滿清貴族的私人園林。盡管如此,萬牲園不能認為是清政府出於公眾利益考慮而開放的公園,但可以“視為即將出世的近代公園的先行者”[6]。直到清朝覆滅,真正意義上的公園並沒有在北京出現,而北京以外的許多城市都已經開始興建城市公園。
1910年,萬國改良會在中國的全權代表、美國傳教士丁義華演說《公共花園論》,宣揚西方的衛生觀念,認為公共花園是西方各國為衛生而設立,“借著公共花園,洗刷人胸中的濁悶,增長人活潑的精神”;公園的好處有三:“有益於衛生,有益於民智,有益於民德”;由此倡議京師創設公園,以為一國榜樣。[7]進入民國,對北京仍然缺乏公園的狀況,輿論痛惜不已:“其於國民衛生上及娛樂上,亦太不加之意哉,亦太不加之意哉!”[8]1914年,京都市政公所決意興建公園後,在《市政通告》上對公園的好處大加宣傳,尤其強調公園對於市民健康的重要性:“其論都市公園之功效,直稱之為‘都市之肺腑’。蓋以市民之賴有公共園林,猶之吾人之賴有肺腑,藉以呼吸空氣而得免於窒息也。”[9]公園的設立是近代衛生知識逐漸普及的結果,其主要目的在於改善城市環境,促進民眾健康,這是公園的倡議者們宣傳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