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革命暴行的心理原因
我們已經在之前的章節裏指出,革命理論儼然成了一種新的信仰。
本著人道主義與感性主義,革命理論對自由和博愛推崇備至。但人們注意到,革命理論與其他宗教一樣,也存在著教義與行動截然相反的矛盾,在實踐中,自由得不到任何寬恕,博愛變成了屠殺。
原則與行為的反差源於一切信仰的不寬容性。一種宗教或許以人道主義以及自製精神為追求,但其信徒們卻總想以武力將其強加於他人,暴力由此變得不可避免。
大革命中的暴行是傳播新教義過程中的必然結果。宗教裁判所、宗教戰爭、聖巴托羅謬之夜大屠殺、《南特敕令》的廢除、龍騎兵對新教教徒的迫害、對冉森教徒的虐待等事件,與大恐怖時代如出一轍,它們有著同樣的心理根源。
路易十四其實並不是一個暴君,但在自己信仰的蠱惑下,決定驅除法國幾十萬新教教徒,其中部分被射殺,大批新教徒被送去做苦役。
信徒這麽做絕不是因為他們害怕異教徒。路易十四時期的新教徒和冉森教徒並非什麽危險分子。不寬容性主要出自於一種精神上的強烈憤慨,即一個掌握不容置疑的真理的人對一個否認該真理的人也即信仰邪惡的人的憤懣。當一個人擁有足夠的力量去消除錯誤時,又怎能容忍錯誤的存在呢?
各個時代的信徒們都是這樣的想法,路易十四和大恐怖時代的人們也是如此,他們堅信自己掌握的真理是確切無疑的真理,並且認為這種真理的普及會讓人類得以重生,因此,他們對待對手又怎能比教會及國王對待異教徒更為寬容呢?
需要承認的是,所有的信徒都深信恐怖手段是必須且有效的,宗教法則自有史以來一直都是以恐怖為基礎。為了讓他人遵守規則,便以布滿刑具的永恒的煉獄來恐嚇、威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