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研情況來看,各省(市)在推進綜合高中改革過程中,都出台了相應的指導意見,對學校試點綜合高中的條件進行了規定,然後通過學校申報、組織評審等流程確定試辦綜合高中名單(以及試辦專業)並給予相應經費支持,然後通過製定適用於綜合高中辦學理念和辦學目標的評估指標體係對試點學校(專業)進行評估,引導試點綜合高中健康發展。從一定意義上來說,推進綜合高中改革,需要在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之外建立一套綜合高中的設立、指導、課程設置、考試以及評價體係,同時明確主管處室,便於開展各項工作。
通過研究要明確廣東省要試點的綜合高中是什麽樣的?其主要標準有哪些?本書認為綜合高中不能取代普通高中,更不能取代職業高中,而是促進普職融通的第三種辦學模式,也就是說在高中教育階段有三類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綜合高中。要扭轉“綜合高中是辦得不好的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的出路”的偏見。從當前的現狀來看,很多辦得好的普通高中開始增加職業類的選修課程,而一些職業高中通過多種路徑,學生升學率(升入高職或普通高校)也很高,這些學校已經有了綜合高中的特點。因此,本書建議廣東省采取自由申報的方式確定試點學校,不要限定具體哪些學校才能申報。
為了引導並促進綜合高中的健康發展,研製省級綜合高中辦學標準是十分必要的。啟動試點階段,要明確試辦綜合高中學校的基本條件,通過申報、評審等程序確定試點學校的名單以及試點專業,給予相應的政策、經費支持和試點建設時間,試點結束後,按照省級綜合高中辦學標準評估,達到標準的則被認定為省級綜合高中並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