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後,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開啟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的新時期。學前教育事業亦蒸蒸日上,日益展現出麵向現代化、麵向世界、麵向未來的時代特征,逐步走向規範化和科學化。
一、新時期發展學前教育的舉措
(一)學前教育法規的頒布
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推進,中國政府製定出麵向現代化的新時期教育方針。1983年,鄧小平在北京景山學校題詞:“教育要麵向現代化,麵向世界,麵向未來”。鄧小平的題詞為新時期教育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成為新時期中國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導方針。1986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提出要“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即“四有”新人的素質教育方針。新時期教育方針的提出為學前教育法規的頒布指明了方向,對學前教育規範性、科學化的辦學提出了要求。
1.管理性法規
此時期頒布的管理法規包括分別針對城鄉學前教育管理的法規和一般性法規。
在城市方麵,為了適合城市學前教育工作的特點,1979年11月,教育部頒發《城市幼兒園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共6章30條,包括總則,衛生保健和體育鍛煉,遊戲和作業,思想品德教育,教養員、保育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組織、編製及設備等。1980年11月,衛生部頒發《城市托兒所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共5章28條,包括總則,嬰幼兒衛生保健工作,嬰幼兒的教養工作,組織、編製及工作人員職責,房屋和設備等。
為了規範管理和科學推進農村學前教育事業,基於農村學前教育的現狀,1983年9月,教育部印發《關於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的幾點意見》,提出五點意見:①要求農村創造條件,有計劃地發展學前教育,可首先發展學前一年教育(即學前班),同時逐步創造條件接受3至5歲的幼兒入園(班)。②建設一支穩定、合格的幼兒教師隊伍。③全麵貫徹教育方針,努力提高保教質量。④通過統籌、自籌經費和集資等辦法,改善辦園條件。⑤加強對農村學前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關於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的幾點意見》使農村學前班成為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增長點。1986年6月,國家教委發布《關於進一步辦好幼兒學前教育的意見》,再次指出舉辦學前班是現階段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的一條重要途徑,並就管理學前班提出五點意見:①反對以創收為辦班目的,以及學前教育小學化的做法。②規定須按《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確定各項教育活動內容,絕不允許搬用小學一年級課本。③學前班教師須在任職前接受一定時間的專業培訓,並加強在職進修。④設有學前班的學校須專辟幼兒活動室,須添置必要的設施、教具、玩具、讀物等。⑤教育行政部門須定期檢查學前班的辦理情況,並負指導責任。這一文件對規範農村學前班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