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資格和職業資格證書
1.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勞動者為適應職業勞動需要而運用特定的知識、技術和技能的能力。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指從事某一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係公共利益的專業(工種)實行準入控製,是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一特定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
職業資格與學曆文憑不同,學曆文憑主要反映學生學習的經曆,是文化理論知識水平的證明。職業資格與職業勞動的具體要求密切結合,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了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操作規範,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工作能力水平。
2.職業資格評價——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1)職業資格證書的定義和作用
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就業製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製度。它是指按照國家製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2)學曆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關係
學曆證書是一個人接受教育的年限、所具有的文化程度或者學業程度的證明,是由教育部門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是一個人能否勝任某一職業的證明,是由勞動、人事部門或其委托的部門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