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秦小剛版)

第二節 就業環境及其影響

字體:16+-

一、就業環境含義與特征

(一)就業環境含義

所謂就業環境是指影響就業工作的各種客觀因素的總和。這些因素有多個方麵,就其重要性來說主要有政策環境、社會環境、學校工作以及畢業生個體等。

(二)就業環境含義與特征

1.客觀性

社會中每一個體或群體都時刻處於一定環境中,並受環境的影響,同樣又以自身的行為對環境產生反作用。作為就業工作行為主體的畢業生個人、學校和社會組織都時時刻刻處於特定的環境中,就業活動或就業工作隻要開展就必須與自身所處的環境產生聯係,就必然要受到所處環境的影響,這不會因人的意誌而改變。並且,就業環境對就業工作的影響是長期且潛移默化的。

2.動態性

就業環境同時也是處於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就業工作同時要隨就業環境不斷變化。因而,就業工作是對就業環境不斷適應的過程。

3.複合性

就業環境的形成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就業環境的各要素有其內在的必然的聯係,這些因素既對就業工作產生影響,同時又相互作用相互影響。

4.層次性

在一定時期或一定範圍內,一種因素起主導作用,決定著其他因素的變化方向,而在新的條件下,主導因素就可能換成另外一種因素。例如,國家就業政策改變,規定畢業生的擇業期延長為兩年,學校的有關就業政策必然要隨之進行變化,學校為做好兩年擇業期內的工作,必然要製定很多新的政策;用人單位也會考慮改變接收畢業生的政策,譬如,兩年內允許畢業生改派新的單位等。

二、政策環境因素

所謂政策就是國家或有關部門為實現一定的目標而製定的行動準則。就業政策是國家、地方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為促進畢業生就業、調控畢業生流向、協調就業工作與其他方麵工作關係,從而達到對就業工作順利管理的目的而設立的一係列不同層次的行動準則。因此,就業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做好就業工作,實現順利就業,就必須認真了解領會有關就業政策,學會把握政策、利用政策。在我國,黨和國家十分重視就業工作,曆年來針對畢業生就業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這些政策對指導和促進畢業生就業工作、規範就業工作各方麵行為、維護就業秩序、調控畢業生流向等方麵起了重要作用。國務院、教育部每年都要針對當年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具體情況製定相應的政策,規範和指導地方各級政府以及高等院校的就業工作、畢業生求職擇業,以及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工作。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於1997年發布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是對就業工作過程中的步驟進行了規範和總結而製定出的一套規章製度,對政府、高校、用人單位的工作起重要的指導作用。2001年,教育部出台政策,將畢業生的擇業期延長為兩年,各地方也出台許多相應措施,大大緩解了畢業生求職的時間壓力。2003屆畢業生就業出現一定困難,教育部很快製定政策,要求各個學校把就業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黨政一把手親自抓這項工作,並且做到機構、人員和經費“三個到位”;教育部和團中央也及時製定了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積極引導畢業生到西部就業。2005年4月《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重點工作的通知》基本確立了當前畢業生就業工作政策框架。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和影響,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麵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明確要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並專門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製定了七方麵重大政策,來指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開展。具體包括: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製企業就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等政策。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科技部、解放軍總參謀部等18個有關部門密切協作,積極采取措施,從2008年相繼出台了配套文件,支持畢業生就業工作。如:教育部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21號);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下發了《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等。這些政策都有力地促進了大學生順利地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