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秦小剛版)

第一節 創業的內涵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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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創業的內涵

(一)創業的含義

創業是什麽?如何理解創業?這樣的問題,看似簡單,卻讓很多人困惑。實際上,對於創業的理解,學術界並未達成一致意見,可謂眾說紛紜。

從詞源學方麵來看,“創業”一詞,在中國文化裏出現較早,如:《孟子·惠王下》“君子創業垂統,為可繼也”;諸葛亮《出師表》“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我國《辭海》對創業的定義是“創立基業”;《新華字典》對創業的定義是“開創事業”。由此看出,中國文化中的創業泛指一切開創性的社會活動,即“開拓、開創業績和成就”,包括個人、集體、國家和社會的各項事業,與“守成”相對應。現代社會所講的“創業”概念,則源於西方文化的Entrepreneur(意為企業家、創業者),多從經濟學方麵來理解。在此意義上,創業與創業者是密切聯係的一對概念。

從經濟學方麵來看,創業是指發現和捕捉機會,並由此而創辦企業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從而創造財富的過程,或者說創業是發現、創造和利用商業機會,組合生產要素以謀求獲得商業成功的過程或活動。因此,創業可視為創造企業的過程,其意向集中在經營活動與財富增長方麵。但就具體定義而言,不同的學者各有側重。

斯蒂文森(Howard H.Stevenson,1989)認為:“創業是一種管理方式,即對機會的追逐,與當時控製的資源無關。”並且進一步指出:“創業可由以下六個方麵的企業經營活動來理解:發現機會、戰略導向、致力於機會、資源配置過程、資源控製、管理和回報。”

蒂蒙斯(Jeffry A.Timmons,1999)認為:“創業是一種思考、推理和行為方式,這種行為方式是機會驅動的,注重方法和與領導相平衡,創業導致價值的產生、增加、實現和更新,不隻是為所有者,也為所有的參與者和利益相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