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師生職業指導

三、教師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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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師的選擇

教師作為觀察孩子、幫助孩子的成人,與孩子長期生活在一起,並對孩子的行為進行引領,是孩子心目中指導行為和輸入智慧的權威。有著良好團隊精神的教師隊伍,會煥發出一種強大的進取力量,是高質量幼兒園的重要標誌之一。選聘教師時,可從四個方麵進行考察:

1.工作經驗。選擇曾經帶過班的或有相關經驗的教師,對於幼兒的發展特點、教育內容、教學方法都有初步的了解和基本認識。

2.年齡結構選擇。班級構成采取幼兒喜愛的家庭式接受法,由“老師媽媽”、“老師姐姐”相互配合,形成與家庭相一致的教養機製,富有家庭親和力,便於幼兒接受,也便於“姐姐”教育、“媽媽”護理。

3.人品、敬業精神。教師本身就是家長“購買”教育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每天麵對家長與幼兒,如果缺乏愛心和耐心,穩定性差,將會對幼兒園的運作產生很大的影響。

4.活潑大方。教師經常要與家長交流溝通幼兒情況,組織班級各種活動,這就要求教師要放得開,該說就說、該做就做,給家長良好的示範和引導。

(二)教師的上崗培訓

幼兒園在所需人員選定之後,需要對新招聘的教師、保育員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操和管理培訓。一般可分成兩類培訓:一類是對幼兒園的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另一類是對一線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有條件者可請專家入園指導或帶教師外出觀摩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