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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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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力的分類

能力往往是我們評價一個人的重要指標。各行各業為了保證職業活動能夠順利完成,都要求從業者必須具備該項職業活動所需的能力。個人能力是否符合職業要求,直接影響職業生涯發展。人要順利地、成功地完成任何一種活動,僅靠一種能力是不夠的,必須要多種能力的組合。心理學家從不同的角度對能力進行了分類,按照不同的標準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

一般職業能力又稱為普通職業能力,是指人們從事不同職業活動所必需的共有職業能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注意力和思維能力等。特殊能力又稱為專門職業能力,是指從事某一特定職業所必須具備的特殊的或較強的能力。

2.模仿能力與創造能力

能力按照創造性大小,可分為模仿能力和創造能力。

模仿能力是指人們通過觀察別人的行為、活動來學習各種知識,然後以相同的方式做出反應的能力。模仿不但表現在觀察別人的行為後做出的相同反應中,而且表現在某些延緩的行為反應中。模仿是動物和人類的一種重要的學習能力。

創造能力,是指人們在活動中能產生出具有社會價值的、獨特的、新穎的思想和事物的能力。一個具有創造力的人往往能超越具體的知覺情境和思維定勢的束縛,在習以為常的事物和現象中發現新的聯係和關係,提出新的思想,創造新的事物。作家在頭腦中構思新的人物形象,創作新的作品,科學家提出新的理論模型,並用實驗證實這些模型,都是創造力的具體表現。心理學家認為,創造能力的基本特征是獨特性和有價值性。人們正是由於有了創造能力,才能在模仿的基礎上有所突破,有所發展,社會才可能得以發展。

3.顯能與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