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是教師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地教授幼兒一些動作技能的基本形式。根據《學前兒童體育》(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和《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對“幼兒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論述,幼兒園體育教學活動主要是指在運動場地上,以身體動作的練習為主要內容,注重幼兒身體的全麵鍛煉與發展,有目的、有計劃地提高幼兒的身體素質,在發展幼兒的基本活動能力的同時,重視幼兒身體、智力與社會性等方麵協調發展的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集體教育活動。《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指出:“幼兒每天的戶外活動時間一般不少於2小時,其中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季節交替時要堅持。”可見,體育教學活動是幼兒園健康領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增強幼兒運動能力和環境適應能力、形成積極情緒的重要途徑。
教師在組織體育教學活動時,需要根據幼兒動作發展規律與學習特點,為每次活動設置適宜的目標(有層次、有挑戰、有樂趣),通過適當的材料投放和遊戲活動,支持幼兒跨越運動學習的難點,確保幼兒在運動的過程中保持積極主動的情緒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