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自我
1歲以後,隨著認識能力、語言能力的發展,孩子的情感與社會行為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孩子開始認識自我,有了獨立意識,獨立願望的增強與行為能力不足的矛盾使寶寶易發脾氣,寶寶的情感體驗對外界更加好奇。
1歲以後的孩子能夠開始對自己有所認識,這是自我意識萌芽的表現。自我意識是人類特有的意識,是人對自己的認識以及自己與周圍事物的關係的認識,它並非天生就已具備,而是在後天的學習和生活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嬰兒早期還沒有自我意識,不認識自己身體的存在,所以會吃手、抱著腳啃,把自己的腳當作玩具玩。以後隨著認識能力的發展,逐漸知道了手和腳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
1歲以後孩子有了自我意識,表現在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並且能用自己的名字稱呼自己,這表明他開始能把自己作為一個整體與別人的名字區別開來。開始認識自己的身體和身體的有關部位,如“寶寶的腳”“寶寶的耳朵”等,還能意識到自己身體的感覺,如“寶寶疼”“寶寶餓”等。1歲左右的孩子學會走路以後,能逐漸認識到自己能發生的動作,感受自己的力量,如用手能把玩具捏響,用自己的腳能把球踢走,這些都是寶寶最初級的自我意識表現。
大約到了2歲以後,當寶寶會說出“我”“你”代詞以後,自我意識的發展又上了一個新台階。這時候,寶寶不再把自己當作一個客體來認識,而是真正把自己當作了一個主體。
到了3歲以後,寶寶才開始出現自我評價的能力,會對自己的行為評說好與壞。自我意識是人個性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有著很多社會因素的作用,在兒童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中,家長要教會孩子自己教育自己,完善自己的個性。
要求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