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的概念及特點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其使用範圍廣泛,內容單純,要求一事一議。
二、申請書的種類
申請書的使用範圍相當廣,種類也很多。
(一)按作者分類,可分為個人申請書和單位、集體公務申請書。
(二)按解決事項的內容分類,可分為入團、入黨、困難補助、調換工作、建房、領證、承包、貸款申請書等。
(三)從使用範圍劃分,申請書可分為如下幾類:
1.社會組織方麵的申請。這種申請一般是指加入黨派和社會團體的專用書信,如入黨、入團、加入民主黨派或一些社會團體的申請等。
2.工作學習方麵的申請。這類申請一般是指向單位提出工作、學習中的意願的專用書信。如入學、退學、進修、工作調動申請等。
3.日常生活方麵的申請。這類申請一般是指向有關部門提出生活需求的專用書信。如結婚申請、困難補助申請、開業申請等。
三、格式與寫法
申請書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束語和落款幾部分組成。
(一)標題。頂部首行正中寫標題,字體稍大。有兩種寫法,一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種是在“申請書”前加上內容,如“入團申請書”“調換工作申請書”等,一般采用第二種。
(二)稱謂。標題之下另起一行頂格寫明接受申請書的單位、組織或有關領導,後加冒號。
(三)正文。稱謂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開始行文。正文部分是申請書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寫得客觀、充分,事項要寫得清楚、簡潔。
(四)結束語。可用“特此申請”“懇請領導幫助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準”等習慣用語結尾,也可用“此致”“敬禮”等禮貌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