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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節 閉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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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閉幕詞的概念及特點

閉幕詞是一些大型會議結束時由與會主要領導或主持人向會議所作的總結性講話。

凡重要會議或重要活動,與開幕詞相對應,一般都有閉幕詞,這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標誌著整個會議或活動的結束。閉幕詞通常要對會議或活動作出正確的評估和總結,充分肯定會議或活動所取得的成果,強調會議或活動的主要精神和深遠影響,激勵有關人員宣傳會議或活動的精神實質和貫徹落實有關的決議或倡議。因此,除了與開幕詞相同的特點外,閉幕詞又有自己的特點。

(一)總結性。閉幕詞是在會議閉幕式上使用的文種,要對會議內容、會議精神和進程進行簡要的總結,並作出恰當評價,肯定會議的重要成果,強調會議的主要意義和深遠影響。

(二)概括性。閉幕詞應對會議進展情況、完成的議題、取得的成果、提出的會議精神及會議意義等進行高度的語言概括。

(三)號召性。為激勵參加會議的全體成員實現會議提出的各項任務而奮鬥,增強與會人員貫徹會議精神的決心和信心,閉幕詞的行文充滿熱情,語言堅定有力,富有號召性和鼓動性。

二、格式與寫法

閉幕詞一般由標題、稱謂和正文三部分組成,標題與稱謂的寫法與開幕詞基本相同。正文,通常包括開頭、中段、結尾。

(一)開頭。首先說明會議預定任務已經基本完成,即將閉幕;接著簡單回顧會議的進行情況,總體評價會議所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其產生的現實意義和曆史意義。

(二)中段。這是閉幕詞的重點段落,是要求與會者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認真完成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而作的動員報告。主要表述以下兩個方麵的內容:一是重點闡述會議討論通過的主要事項或基本精神;二是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和會議任務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