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衛生部於1982年頒發了《全國計劃免疫工作條例》,使兒童免疫程序得到了統一,兒童預防接種製度正式開始在全國實施,並將每年4月25日定為“兒童預防接種日”。
(一)預防接種的意義
預防接種的目的是預防疾病和根除疾病。據統計,通過預防接種,全球每年可挽救300多萬兒童的生命,每年可避免75萬兒童因疾病導致的殘疾。疫苗不僅保障了兒童的健康,還避免了因兒童生病造成的對整個家庭的影響。疫苗雖然不能保證達到百分之百的預防效果,但是它對於絕大多數孩子都能起到很好的疾病預防作用。兒童接種疫苗是常規健康保健的一部分。但是在發展中國家,每年仍然有200多萬兒童死於麻疹、破傷風、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等疾病,而這些疾病通過預防接種是可以預防的。
(二)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
疫苗:預防接種所用製劑統稱疫苗,是病原體處理後製成的。因為引起傳染病的病原體毒性不同、對人體的傷害不同,所以疫苗製作過程中的處理程度也不一樣。據此,可將疫苗分為:滅活疫苗、活疫苗和類毒素三種。預防接種所用製劑種類不同,接種後所獲得的免疫力的強度不同,持續的時間也不一樣。活疫苗和類毒素免疫效果較好,滅活疫苗次之。
計劃免疫:是為了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控製和消滅傳染病,進行的有係統、有計劃的預防接種。
計劃免疫包括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兩部分。
基礎免疫:一般出生6個月以後的乳兒,從母體獲得的對一些傳染病的抗體已經消失,容易感染疾病,這時候,選擇幾種對小兒危害較大的傳染病的疫苗,在短期內接種至小兒體內,使他們獲得對這些傳染病的抵抗力,並為其今後的免疫打下基礎,這種初次接種,稱為基礎免疫。因胎兒從母體沒有獲得抵抗乙型肝炎和結核的抗體,所以乙肝疫苗和卡介苗一生下來就要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