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兒童家庭教育

二、我國現代婚姻觀的變化及其對學前兒童家庭教育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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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體製的變化與婚姻觀

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個人生活資料的獲得主要依靠市場的交換,個人對社會組織的依賴也大為減弱,寬鬆的環境使人們的婚戀觀發生了很大改變。在美滿婚姻的評價問題上,人們更注重婚姻中的感情含量和精神文化含量,評價指標已不同於過去的主要看夫妻關係是否和諧忠誠、家庭關係(包括血親、姻親關係)是否和睦融洽、家庭成員在事業和學業上是否有成這三個方麵,還包括夫妻雙方的思想感情溝通的頻率與相互理解的程度、獨立自主性與閑暇時間支配的自由度、對家庭生活環境及物質條件的滿意程度以及對社會與異**往的態度等。總之,人們更重視夫妻雙方自身的感受,強調情感在婚姻中的重要位置。

(二)城市化程度與婚姻觀

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加快,人們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相對開放和多元,使夫妻關係甚至親子關係均受到影響。社會流動加劇,婦女普遍走出家門、參與就業,社會地位大大提高,從而改變了對男人的依附地位。婦女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家庭中,也給婚姻帶來了一些不穩定性,導致夫妻矛盾加劇,由此導致了離婚率的上升。但是與傳統農業社會中離婚隻是男性單方麵休妻的特權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婦女主動提出離婚的比例在上升。據統計,在上海市離婚訴訟案中女方作為原告訴請離婚占的比例為70%,個別地區占了八成。農村亦有此趨向。[15]

隨著社會生活的多元化趨勢,現代社會的夫妻雙方更強調感情的融合、誌趣的相投、生活的幸福,人們已經不再滿足於高穩定、低質量的“維持會式”的婚姻。現代年輕人對婚姻質量的期望值遠遠高於上一輩,一旦婚後的現實與婚前的期望產生矛盾且不可調和,離婚就是必然的選擇。2003年婚姻法執行狀況調查顯示,以性格不合為由起訴離婚的仍是離婚的第一大原因,占離婚案件的60%。而婚姻觀念的變化必然會引起社會對離婚製約作用的減少,在寬容和多元化的社會環境下,當夫妻關係出現問題時,更多的人直接選擇了離婚,而不是設法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