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流暢是各類媒體的新聞作品語言應該努力的另一個方向,不過,由於廣播與電視在語言上比其他的媒體表現出了更多的特殊性與多樣性,因而在這裏討論新聞作品表達的清晰與流暢問題時,將更多地以這兩種媒體為觀察對象和分析案例。
如果我們仍舊認為新聞媒體是借助語言來傳播信息的,那麽廣播與電視的語言不再像報刊語言那麽單一,它們往往表現出的是一個組合,一般由兩種以上的要素構成。下麵對廣播與電視媒體進行分別討論。
先說廣播。從整體上來說,語言、音響、音樂是廣播媒體語言符號的三個要素。不過,其組合形態不是千篇一律的。不同的廣播節目,有不同的組合形式。從新聞類節目來說,一般也有兩種呈現方式。第一種是以單一的有聲語言出現,也就是說其節目構成模式,僅僅是有聲語言,而沒有其他的語言符號要素。該類模式以廣播節目中的口播新聞最具代表性,這類節目的特點是用口語直接傳達新聞,其播出底稿與報刊新聞大致相同,是報刊新聞在廣播中的直接移植,也是一種最基本、最原始的傳播方式。這樣說隻是要表明它出現的時間較早,並不意味著它必然陳舊與落伍。現在許多綜合性的廣播新聞欄目所播放的廣播新聞,大多仍采用這種模式。這是因為構成因素單一,可以使節目更加緊湊,欄目信息容量更大。另外,一些評論性、專題性與談話類的節目,也時常采用這種呈現形態。
第二種是語言加音響的模式,很顯然,它是由有聲語言和音響兩個部分構成,主要用在錄音報道和現場直播節目中。錄音報道誕生於20世紀30年代,是一種以采編者自己的語言和新聞現場的實況音響或者人物講話錄音,報道新聞事實的一種廣播新聞形式。由於這裏的現場的實況音響或者人物講話錄音直接來自於新聞的現場,是新聞事件的構成部分,所以具有很強的真實感。